2013年7月13日 星期六
知道自己是什麼樣子最重要。
Audrey Hepburn曾經說過:Less is more。二十歲的我不能理解這句話代表的意思,過了六年的現在,我逐漸對這句話建立起自己的認知。
今天搭捷運時,正一如往常要拿出Kindle看冰與火之歌時,鄰座的女孩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。她不是時下眼光認為的正妹,造物主形塑她時似乎累得打起盹了,所以草草用雕刻刀在她眼睛的位置撇了兩下,她正往其上努力劃著不合眼皮比例的粗黑眼線,與奮力在搖晃的車廂中保持平衡戴上假睫毛。因為坐在她旁邊,所以我感受到有些乘客投來不以為然的眼光,似乎認為她過度裝扮著自己。
那天通勤時間我沒辦法看小說,除了她不時翻找睫毛夾、眼線筆、假睫毛膠等東西會撞到我以外,我的思緒掉進了剛接觸到化妝品的時候,被批評化妝就等於不重視內在的那段日子。一心只想遮住痘疤與粉刺的我,根本不曉得該如何評估自己的膚色,在屈臣氏胡亂買了不適合自己的粉底液與粉餅,興沖沖沒有技巧的就往臉上隨意塗抹。等到會上PTT的美妝版時,才曉得化妝品世界還有眼線睫毛膏腮紅唇蜜口紅打亮修容等產品,於是把口袋裡的錢都貢獻給這些在我眼中閃閃發亮的小盒子。
那段盲從流行文化的化妝日子現在想起來不禁莞爾,為了化妝和長輩吵架的日子,在眼皮劃上更濃烈的色彩,作為抗議「內涵比外表重要」的宣言。隨著課業與就業的壓力,我慢慢戴回了眼鏡擦上防曬乳便可出門,我學了很多東西看了很多書,但卻覺得自己很醜,我,不快樂。
直到一天在電視上看到彩妝大師Roger的訪問,他給了所有女性一句建言:「知道自己是什麼樣子」。這句話幫助我擺脫要不要化妝、內涵還是外表重要這兩個問題的困擾。
原來,我一直不知道自己「是」什麼樣子。我把鼻子靠得離鏡子太近,以致無法認清自己的全貌,錯以為痘疤和粉刺就是我的全部,忘了自己有雙靈動的眼睛,也忘了自己的膚色其實大致均勻。
Roger的話讓我與鏡子保持了客觀的距離,我開始釐清自己真實的樣貌與我想要呈現的樣子存在多大的差距,慢慢耙梳為了達到目標我需要做些什麼,最後,去蕪存菁的留下了一瓶潤色防曬乳、一罐蜜粉和一支口紅。
我要的其實只是看起來神采奕奕,但當年的我,不曉得該怎麼做到。為了推翻內涵比外表重要,我用化妝品囚禁自我闡釋的權利。當我想通這些之後,便平心靜氣的離開了內涵外表哪個比較重要的爭辯。
為什麼我不能兼具內涵與外在呢?那些要求我們不在意外表的人,並不會隨便穿著內衣和拖鞋就走出家門,因為,我們都無法真正做到不在意自己的外表。而這份在意,我認為不應該用任何理由壓制它存在的價值。
我想把我的經歷濃縮成一條口紅送給身旁的女孩,因為她雖然沒有如漫畫人物般的大眼,但卻有一對精巧的嘴唇。不過,我想,還是由她找到屬於自己的顏色吧。
不是自己辛苦摸索得到的結論,是無法刻骨銘心的。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您好,我很喜歡這篇文章,借分享囉~
回覆刪除謝謝您!!!
不用客氣,請自取:)
刪除很開心可以從朋友的分享中看到這個網誌~
回覆刪除我要轉給我那個準備要念大學的小妹看~!
謝謝妳~!